美國對東南亞太陽能產品徵重稅,柬埔寨稅率高達3521%

美國對東南亞太陽能產品徵重稅 柬埔寨稅率高達3521%

美國決定對包括柬埔寨在內的東南亞四國進口的太陽能產品徵收高額關稅,其中柬埔寨被課以高達3521%的關稅,為四國中最高。

美國政府於4月21日公佈了對柬埔寨、越南、泰國和馬來西亞太陽能產品進行反傾銷與反補貼調查的最終結果,結束了為期一年的調查。美方指稱,這些國家的太陽能製造商受益於本國政府的補貼,並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向美國市場傾銷,構成不公平競爭。

根據調查結論,美國政府決定對上述四國的太陽能製造商加徵關稅,稅率因國別和企業配合調查程度不同而異。其中,柬埔寨因相關企業「拒絕配合調查」,美國商務部依照「不利可得事實」作出裁定,被徵收高達3521%的關稅;越南稅率為395.5%;泰國稅率為375.2%;馬來西亞稅率為34.4%。

此外,部分特定企業面臨針對性關稅。例如,位於馬來西亞的晶科能源公司被徵收41.56%,泰國的天合光能被徵收375.19%,而越南的晶澳太陽能公司可能面臨約120%的稅率。

柬埔寨商業部表示,美國決定對柬埔寨太陽能產品徵收逾3000%關稅,與美國川普總統近期宣佈實施的「對等關稅」無關。多家柬埔寨太陽能板生產商被徵以高額關稅,其中4家被徵收至少3400%關稅,即Hounen Solar(3529.33%)、Solar Long PV-Tech(3529.33%)、Jintek(3403.96%)和ISC Cambodia(3403.96%),另一家太陽能板生產商Solarspace則被徵高達534.67%關稅。

在美國商務部公佈最終調查結果後,另一個美國政府機構國際貿易委員會預計將宣佈上述關稅將於今年6月生效實行。

相關關稅並不包括川普宣佈的「對等關稅」和其他新關稅。柬埔寨被徵收最高49%對等關稅,以及另一個針對所有進口商品的10%基準關稅。這也意味著,如果川普政府拒絕取消對等關稅和基準稅,從6月起,從柬埔寨出口到美國的太陽能板,將被課以高達近3600%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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